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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局:支持重组水泥等过剩企业

更新日期: 2016年07月25日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字体:
摘要:日前,陕西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水泥、焦炭、钢材等产能过剩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日前,陕西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助力全省“十三五”高点起步、良好开局。 
 
    该意见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强化信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四大项16个方面对陕西省工商系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指导。 
 
    意见指出,陕西省将探索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在设区市辖区范围内试点推行分支机构跨区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电子商务、科学研究、信息技术、环境保护、现代服务等新兴行业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特色农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等特色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发展;认真做好“僵尸企业”、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企业的清理工作;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水泥、焦炭、钢材等产能过剩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大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力度,协同推进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开展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推行登记注册网上申报、预审模式,指导条件成熟的市级局探索实施全程电子化,逐步使传统意义上的窗口现场登记向“互联网+工商登记”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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