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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江西鹰鹏水泥为何无证违规生产销售

更新日期: 2018年06月26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从水泥行业各专业网站获悉,江西鹰鹏生产许可证申报已被国家质检总局退回不予许可,并已接到省/市/县质检部门责令停产销售通知。

从水泥行业各专业网站获悉,江西鹰鹏生产许可证申报已被国家质检总局退回不予许可,并已接到省/市/县质检部门责令停产销售通知。

6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反映江西鹰鹏水泥违规建设生产线及未获得生产许可证违规生产、废气直排案件处理情况》,处理情况中明确:“2018年5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国)市监(26011)不准字﹝2018﹞0248号),对江西鹰鹏作了违规生产处罚决定,有关部门责令停产”,但在处理意见也显示:“认为该项目不存在违规建设,目前正与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协商环保竣工验收检测事宜”。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该项目不存在违规建设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怎么会对其生产许可证申请下达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下面就江西鹰鹏基本情况及所涉违规方面揭秘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西鹰鹏位于吉安市永丰县,2013年5月由江西省工信委赣工信建材【2013】81号文《关于江西鹰鹏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批复》核准批复,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严禁新增的严峻形势下,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2017年11月份点火,窑线型号Φ4.8M×72M,实际日产熟料可达6000吨,年产量可达200万吨;2台型号为Φ3.2M×13M,年产水泥150万吨以上。从今年3月份开始试生产至目前已3个多月,累计生产熟料25万吨、生产水泥8万吨左右,当前处于无证违规生产销售状态。

实际上江西鹰鵬水泥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浙江红狮水泥集团,从天眼查企业可获悉江西鹰鵬法人代表为杨志清、持股73%的股东为宁波超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赵正斌,赵正斌实际为红狮集团股东;江西鹰鵬公司目前主要管理层均为原红狮集团高管担任或兼任;江西鹰鵬公司生产的水泥均为红狮牌。

(二)所涉违规方面

1.项目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流程

2009年9月26日发布的国发〔2009〕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管理,原则上不再批准扩大产能的项目,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严格防止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大产能项目。尽快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前,上述产能过剩行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和核准

直到2013年12月2日国发〔2013〕47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才把水泥项目核准下发至“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而江西鹰鹏为2013年5月由江西省工信委赣工信建材【2013】81号文核准批复,按照上述规定该项目核准权限与当时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属越权核准的严重违规行为。

2.违规项目仍违规大肆开工建设

2013年5月10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产业【2013】892号文《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求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停止建设”。

2013年10月6日发布的国发〔2013〕41号文《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对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地方政府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红狮水泥胆大妄为、毫无顾忌,越权核准后仍从2014年开始建设,并在2017年底建成投产,严重违反国家上述有关法规。

3.江西鹰鹏项目是以未按期淘汰的永丰鹰鹏水泥有限公司为主体申请的技改项目,永丰县鹰鹏在2010年环保部门就要求淘汰的企业,但一直未按期淘汰,并先后已完成备案和环评批复及土地、矿山征地等。这与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吊销排污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是严重不相符的。

4.江西鹰鹏项目在产能置换上超过50%以上属重复置换,有永丰鹰鹏水泥有限公司、永丰金峰厂水泥有限公司、井冈山涌泉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庐陵水泥有限公司、安福泰昌水泥有限公司、萍乡青龙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合计产能为107万吨,其中:永丰鹰鹏水泥有限公司、永丰金峰厂水泥有限公司与建成投产的永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重复,井冈山涌泉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庐陵水泥有限公司、安福泰昌水泥有限公司与建成投产的安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重复,萍乡青龙水泥有限公司与建成投产的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重复。在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原则上严重违规。

5.江西鹰鹏项目实际应为“批小建大”项目,江西省工信委批复的关于江西鹰鹏水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为4500T/D熟料新型干法线,但通过核实发现,其窑径虽改为4.8米,但通过扩大分解炉、篦冷机等提升产量,实际生产规模应为6000T/D以上,这是其新建项目的一贯做法,是明显的“批小建大”违规建设行为。

同时,在永丰县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反映江西鹰鹏水泥违规建设生产线及未获得生产许可证违规生产、废气直排案件处理情况》获悉,目前正与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协商环保竣工验收检测事宜,像这种违规项目肯定是不能做环评验收的,环保部门也肯定是不予验收通过的。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一重要部署的第一位”,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江西鹰鹏所处的永丰县为山区县,以农业为主,全县面积仅2695平方公里,人口48万,永丰县境内已经建成投产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因市场需求不足产能一直发挥很差,全年基本处于半停半开的状态,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重重。所在地级市吉安同样是产能严重过剩,如南方水泥在吉安区域全年平均窑线产能利用率仅60%左右,区域过剩率高达40%。投产后将进一步加剧行业产能过剩,加剧市场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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