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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水泥行业按要求执行管控

更新日期: 2019年12月05日 来源: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摘要:洛阳市从12月4日12时起在主城区及组团县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南部生态四县仍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9〕142号)执行橙色预警管控。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城市区及组团县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通知显示,从12月4日12时起在主城区及组团县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南部生态四县仍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19〕142号)执行橙色预警管控。
 
    通知要求红色(I级)预警期间,主城区及组团县的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审定的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洛环攻坚[2019]34号文件中调整生产计划实施停产的工业企业按照洛环攻坚[2019]34号文件执行),确保在红色预警级别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30%。水泥等行业按照2019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既定的减排措施,落实红色预警管控,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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