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6月17日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该部门出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据了解,新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市级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应急预案》规定,
处于黄色预警区域,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停止渣土运输作业,停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作业等。
处于橙色预警区域,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绿化工程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强化施工现场、封闭混凝土搅拌站控尘应急管理。
而处于红色预警区域,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下述措施:建筑工地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停止非吸尘式湿法道路清扫作业,增加洒水冲洗频次;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汽车除外)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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