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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混凝土协会及企业因垄断被罚2.86亿元

更新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作者: 穆青风 来源: 中国贸易报 【字体:
摘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及其会员企业垄断协议一案,合计罚没约2.86亿元。这是目前建材行业最高的一笔反垄断罚单。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及其会员企业垄断协议一案,合计罚没约2.86亿元。这是目前建材行业最高的一笔反垄断罚单。此前的最高罚款纪录,来自今年2月山东水泥垄断协议案的2.28亿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的8家企业中,有6家均因情节严重被处以2018年销售额8%的罚款。此外,执法部门不但对涉案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顶格罚款,还建议丰城市民政局依法撤销该协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这在过往垄断案件中较为罕见。

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看来,涉案行为提高了当地预拌混凝土价格,使各家企业市场份额相对固化,对预拌混凝土市场产生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作用。此外,涉案行为还弱化了经营者为争取市场销售而不断提升质量和服务的动力,降低了市场的经济效率,导致丰城的建筑企业只能被动接受有关商品。

中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兴世向记者介绍说,涉案企业实施的多次固定及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数量、分割销售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行为,都是《反垄断法》中规定的违法垄断行为。根据规定,经营者违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最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认定其中6家企业实施垄断行为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均按2018年销售额8%处以罚款。

而另外两家企业曾向执法机关提交“被迫加入协会”,以及“没有与其他成员企业共同实施垄断协议”的申辩意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两家公司都参与实施涉案垄断行为,且在一定期内获得垄断利益,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考虑到被迫加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等情节,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对两家企业处以2018年销售额3%罚款,从罚款比例上与其他6家企业区分开来。

“如何证明被迫加入协会,以及没有共同实施垄断协议是这些企业在经营时就应当考虑的问题,必要时保留相应的证据,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李兴世说。

记者了解到,垄断频发的建材行业,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今年以来,反垄断执法部门接连发布多起建材垄断案件。1月,四川省水泥协会和6家水泥生产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遭到行政处罚。2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淄博联和水泥公司和7家水泥企业涉嫌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款约2.28亿元。7月,重庆丰都县两家混凝土公司借企业联营之名,达成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的垄断协议,合计被罚2312.88万元。

“当前,全国各地都对经营者作出了反垄断合规指引,尤其是建材行业。该行业存在本地化销售集中,经营范围固定等特点,潜在的垄断风险较高。”李兴世表示,建材企业要时刻保持清醒,不可随行业大流,做出拒绝与外地企业合作、商议抬高价格等行为,避免受到反垄断大锤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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