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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更新日期: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第二十章 深化体制改革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进入改革攻坚阶段。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

    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能范围,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重点解决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政府工作的重心要转到制度建设、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以及统筹协调、维护竞争秩序上。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增加社会公益事业经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规范和完善行政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职能和职责,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立健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安全。三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完善政府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政府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 

    深化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立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与提供公共服务财源相对称的原则,有利于各级政府正确履行职责和有利于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原则,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的财政责任,调整收支关系,合理划分税收征管和分享权限。建立健全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客观因素测定标准支出并参照区域主体功能进行转移支付。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并规范备案制,确立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实施监管办法,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改进投资调控方式,建立健全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手段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三是深化价格改革。以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源开发和使用的调节作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科学反映水资源开发、水生态影响和水污染成本。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改革土地补偿办法,提高补偿费用标准。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随着社会逐渐转型、体制逐步转轨,事业单位在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既影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十一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加大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力度。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确立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由政府财力承担,非公共服务领域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科学区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型。对于不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今后原则上全部推向市场。深化用人制度改革,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外,全面推行法人负责制和人员聘用制,建立和完善适合各类岗位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采取多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的市场化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政府依法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重点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积极支持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股份制大企业集团,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建立区域电网市场,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实施“竞价上网”;继续深化民航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邮政、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创新经营机制,提高综合竞争力。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清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整合、规范发展各类保险企业、担保公司、企业财务公司以及其他中小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加快证券公司重组步伐,严格企业债券审批制度,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健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体制机制,对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谨慎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探索资产处置和重组的创新手段。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着力营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和私有财产,积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实行国民待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实现资本的社会化,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向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发展,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大公司大集团开展跨国经营。

第二十一章 扩大对外开放

    按照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大力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举,把对外开放与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与提高经济素质和全社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形成以开放促调整、促改革、促发展的新格局。

    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在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基础上,注重引进项目、资金与引进智力、先进技术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一是注重集聚效应,大规模承接国际资本转移。积极构建与日韩的产业协作区,争取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大对欧美、香港、台湾的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推进大企业与世界500强的合资合作,更多地引进世界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围绕重点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争取产业集群式转移,促进产业配套和产业集聚。二是注重技术含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招商引资,积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更多地引进高端产业、终端产品、环保型项目,严格控制低水平、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动国企与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营模式加快对接。三是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大中城市为核心,积极引进外资进入现代物流、信息咨询、连锁经营、科研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领域。加强与国外金融、保险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在山东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外资以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国有服务业企业的改组、改造。进一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对外开放,筛选和组织一批规模大、关联效应强的服务业项目对外招商,争取外资在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和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建设和运营有新的突破。四是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政府为指导、企业为主体、中介组织和专业队伍为依托的招商队伍建设,精心策划组织境外大型经贸活动,提高招商成效。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五是加快各类开发区建设。不断完善载体功能,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成引资先导基地、技术和人才高地、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示范基地。

    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培育出口品牌为重点,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中心,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在积极扩大出口规模的基础上,提升参与国际分工的层次和水平。一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集中力量扶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占出口比重;抓住纺织品出口配额取消的机遇,研制适合市场需求的新花色、新品种,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农副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二是积极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国外制造业特别是附加值高的中高端制造环节的转移,引导加工贸易向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延伸,逐步实现由代加工到代设计再到自创品牌的转变。抓住服务业转移的机遇,积极承接软件设计、服务外包业务。三是大力实施出口品牌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实施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等环节的一揽子扶持政策,加快形成自主出口品牌,增强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全面推动与日韩的合作,积极做好与欧洲、美国、加拿大等的经贸合作,继续巩固和扩大传统主销市场,积极开拓俄罗斯、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抓住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支持企业做大东南亚市场。密切关注国际市场走势,高度重视解决贸易争端和摩擦,健全出口预警、进口监测、反倾销应诉、产业损害调查体系,提高反倾销应对能力。四是积极发展进口贸易。进一步优化进口结构,加大国内短缺资源、关键技术和设备的进口力度,提升工业装备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切实用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以进促出的文章。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立足充分利用国外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一是资源开发“走出去”。实施资源进口来源多元化战略,鼓励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重要资源产地进行战略投资,尽可能提高资源权益份额比重,建立稳定可靠的重要资源补充基地。二是企业生产“走出去”。积极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把我省的成熟技术和设备与国外生产条件、资源相结合,积极组织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标和国家援外工程,面向全球市场开展跨国生产经营。支持优势企业采取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等方式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建立海外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网络。三是对外工程承包和外派劳务“走出去”。面向非洲、拉美、中东、南亚、东欧等发展中国家,大力开拓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同时争取在开拓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上有重大突破。加强技能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打响山东外派劳务品牌。四是建立健全“走出去”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服务网络和信息交流网络,积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安全预警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鼓励和引导海外投资企业加快本土化进程,遵守国际通行规则和当地法律法规,有机融入当地社会,有效规避贸易壁垒。

    积极营造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在继续加强硬环境建设的同时,努力创造适于外商创业和发展的软环境,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法律规范和政府行为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强对外宣传,树立山东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完善配套地方性外经贸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诉求助处理和督办机制,创造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投资准入政策,提高投资便利程度。继续在项目审批、注册等方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优化口岸作业流程,完善海关、检验检疫、交通、外贸等部门协作机制,全力推进“大通关”建设。完善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由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行业专家、项目单位参加的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专门协调体系,在政策支持、资金配套、项目用地、建设条件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建造更多舒适优美的涉外居住区,加强涉外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外籍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等方面的环境。建立完善鲁台交流与经贸合作机制,搞好各地台湾工业园区建设。加强与兄弟省市的经贸联系和互利合作,高度重视吸引内资,通过烟大轮渡和蓝烟、胶新铁路网络,把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半岛城市群与东北老工业基地、辽东半岛、环渤海和长三角经济区紧密结合起来,共创经济发展新优势。

支撑保障篇

    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配套完善政策措施,增强科技自主创新引领、投资支撑、消费拉动、人才智力保障和规划实施落实五大能力,确保“十一五”时期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十二章 增强自主创新的引领能力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先导带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原动力,切实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

    大力推动自主创新。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坚持引进技术和引进智力并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力度,强化消化吸收,提高再创新能力,把引进与研究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行业技术中心,集中力量对关键、共性和配套技术进行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科技成果,为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奠定坚实的技术支撑。到2010年,全省行业技术中心达到15家。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和基地,支持农业关键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应用。围绕建设制造业强省,以培育支柱产业为重点,支持一批重大科技开发项目,力争在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石化等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系统、工业智能控制、生物快繁、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研发支撑生产性服务业的信息技术,为建设制造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数字文化传媒等科学技术,促进学习型社会和健康社会建设。围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循环经济、节能降耗、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节约型社会和生态省建设。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立足优势领域,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人才为根本,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为依托,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海洋综合开发等高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科技成果,加快推进产业化步伐,发展壮大一批成长快、关联高、渗透强、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产业群,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先导作用。到2010年,产值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建立和完善风险资本投入、运营和退出机制,发展风险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吸引国内外大公司、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到山东投资创业。进一步抓好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园区建设。重点推进齐鲁软件园、中创中间件软件园、济南先进机电制造、沿海海水淡化、烟台果蔬深加工、淄博工程陶瓷、莱芜新材料、济宁生物技术、鲁北海洋化工、禹城功能糖等10个产业化基地建设,集中力量加强中俄、中白、中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要围绕核心发展领域,强化集聚意识,提高引进技术的层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速集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优势突出的特色高新园区。到2010年,力争3-5个高新园区综合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确立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技术研究中心,鼓励大企业兼并、联合科研机构,增强企业开发实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形成以独创的技术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群;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联合协作,支持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到2010年,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0家。建立和完善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提升技术市场,加强中试基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加快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及多种类型的孵化器,培育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二十三章 增强投资的支撑能力

    投资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结构调整的源头,必须强化投资的宏观调控和引导,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保持合理的投资强度和速度,推进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增长。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左右,五年累计80000亿元以上。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和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多元化开辟融资渠道。加强政府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财政调控经济的职能,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做好农业、水利、环保、高新技术以及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积极利用资本、证券市场融通重点建设资金。加强地方政府与银行的沟通合作,健全项目推介会制度,稳定银企合作机制,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积极培育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增强信贷支撑能力。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债、再融资和股权转让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推进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探索产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形式,着力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信用担保资源,扶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争取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切实改善利用外资环境,

    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调整投资存量,优化投资增量,加强对全社会资金的有效调控和科学配置,合理确定政府性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向,提高投资效益。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对农村公共服务、教育、卫生、科技、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和项目投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政府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生态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旱作节水农业及县乡公路建设等,对事关全局的基础设施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要集中力量,确保工程进度。对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大、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高技术项目,加大前期研究、启动经费和资本金注入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资金政策。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进一步强化产业政策的约束力,从源头上控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延伸。

    着力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和完善支持鼓励社会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民间投资。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强环境吸引力,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面向全社会建立公开透明的投资政策和投资项目信息服务系统,引导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向。

第二十四章 增强消费的拉动能力

    要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和宏观政策的着力点,促进投资型经济逐步向消费型经济转变,为经济良性循环和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基础。预计“十一五”期间住房、教育、医疗和汽车消费将大幅上升,消费结构升级将有力地促进高增长产业群的涌现。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3%;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降低到0.3和0.38左右。

    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进一步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国民收入再分配向城乡居民倾斜力度,逐步提高个人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使人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居民收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全社会的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激活即期消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改革的步伐,确保改革的公平性,提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方面改革的透明度,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规范教育收费,激活教育需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商品房价格调控,扩大住房消费;优化汽车消费和服务环境。努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消费结构有机接续。

    发展新的消费方式,拓宽消费领域。根据国内市场国际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不断拓宽服务消费的空间和领域。大力发展购房、耐用消费品、汽车、贷学金等信用消费,规范抵押和担保标准,简化手续,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和种类。加快发展信用卡、贷记卡、个人支票等支付方式,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合理确定超支范围,逐步普及信用卡消费。积极发展高档家电、大型农用机具等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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