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小岭水泥环保整改结果公示
哈尔滨市阿城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哈尔滨市工信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哈尔滨市市工信局开展了验收,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11月29日,省环保督察发现,哈尔滨市小岭水泥公司未执行错峰生产规定,应该停窑期间仍在继续生产,且存在个别时段二氧化硫和烟尘超标现象,严重影响冬季大气环境质量问题。
二、整改目标:严格执行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水泥行业错峰常态化有关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错峰生产规定。
三、整改措施:主动作为,立行立改。2020年11月29日,针对哈尔滨小岭水泥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错峰生产的情况,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实地督导,要求企业马上整改,立即停窑。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地域、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职能,严格开展停、开窑检查,做好工作记录,结合环保部门监测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五、验收审核情况:市工信局组织成立验收组,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验收组认为,该项任务已达到验收销号条件。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6772289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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